公平正义好法官,医疗纠纷巧和解
2018-01-15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编者按:当前,日益繁多的医疗事故纠纷已成为医患之间难以调解的事情,也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进程。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不管采用双方和解、行政干预、诉诸法律,都是非常麻烦的,主要表现在:一旦产生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就会质疑,甚至不满,认为医院有难辞其咎的责任,而医院方却往往推卸责任,不敢面对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不去争取协商解决问题,因此,一般的事故经常引发谩骂、打斗、破坏医院设施、伤害等严重事件,当然,医疗事故的受害者,也不乏走法律途径的,但往往却被漫长、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所困扰,更甚者,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往往不如人意,判决也自然对患者不利,几年官司打下来,收获的不是赔偿金,而是痛苦的折磨和精神的伤害。
本文就是一个医疗事故的受害者走法律程序维权而被程序吓倒而自动撤诉,却遇到了好心的法官力促双方调解,得到赔偿的情况。
案情概述:2017年3月11日,原告张某到被告广州市某私立医院做肾结石微创取石手术,正常一个小时可以完成的手术却做了四个小时,还找不到结石,奇怪!难道患者没有结石?不是的,是主刀医生在取石时定错了位置还不知道,在无结石的肾脏部位瞎忙,还打了两次麻醉,导致肾脏大出血,手术被迫停止,结石仍在肾里面。术后多天,病人肾脏水肿、大出血不止,被迫转院治疗。
为维权,患者委托了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吴益辉律师,将医院方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诉前,代理人向患者及其亲属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庭上,医院方不承认其行为是医疗事故,不肯承担责任,不接受法院的调解,坚持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庭后,根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要求,患者要亲笔书写其在医疗过程中的伤害细节等情况。从委托律师诉讼至开始进入鉴定程序,历经三个环节,时间半年,患者被这程序上的需要搞到精疲力竭,而且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对于大病初愈的她根本无法承受。一场病、一场官司、病未好、官司结果又遥遥无期,想通过诉讼弥补经济上的损失是非常艰难的。患者情绪非常低落,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越来越重,甚至有轻生的念头。为了早日解脱,以免诉累带来更大的伤痛,患者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面对这样的撤诉案件,这位好心的年轻女法官面有难色,因为法官知道,如同意撤诉患者必然拿不到赔偿,患者司法救济的做法落空。因此,法官并没有立即按撤诉去结案,而是三番四次做医院方的调解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患者和医院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患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消除了精神上的巨大压力。
律师点评:为了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医患双方越来越多地寻求司法救济。按照惯例,在诉讼中法院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会先行调解,但在实践中作为被告的医院方常常不肯答应和解,坚持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医疗事故鉴定耗时长久,没个一、两年出不了结果,医院方往往是想借此拖延时间,拖垮患者的精力,本案也是如此。所幸此次遇到了一位公平正义的好法官,在法律方面进行调解,在情理方面其考虑到患者的处境和无奈之举而对医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帮患者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化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还原了患者的平常之心。这位女法官调解的成功,是习近平主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的最好体现。
让我们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这位好法官点赞!